2015年2月1日星期日

生命冊上錄名


耶稣說若不以水和聖靈重生的話,絕不能進上帝之國,重生的意思是兩次出生,即以肉身出生和以聖靈出生(參考約3章1~8節)。以肉身出生時,要在世上的戶籍登記,以聖靈出生時也要在天上的生命冊上錄名。所以受浸禮後若在教會的生命冊上立即錄名,天上的生命冊上也會錄上那個名字。“我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妳,凡妳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,凡妳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”這是在地上的生命冊上錄名的話,在天上的生命冊上也被錄名的話語。並且使徒保羅說:
 
林前4:15“因我在基督耶稣裏用福音生了妳們。” 還有
肺3:20“我們確是天上的國民。”
肺4:3“因爲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壹同勞苦,還有革利免,並其余和我壹同作工的,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。”
 
耶稣說,
路10:20“然而不要因鬼服了妳們就歡喜,要因妳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”
詩69:27~28:“願妳在他們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們在妳面前稱義,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。”
 
再怎麽努力地信上帝,名字若沒有記錄在天上生命冊上的話,是不能進天國的。看記錄:
 
啓20:15“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裏。”
啓21:27“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”
賽4:3~4“那時,剩在錫安、留在耶路撒冷的,就是壹切住耶路撒冷、在生命冊上記名的,必稱爲聖。”
但12:1“那時,保佑妳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,並且有大艱難,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,沒有這樣的。妳本國的民中,凡名錄在冊上的,必得拯救。”
 
還有詩篇記者大衛記錄的:
詩69:27~28“願妳在他們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們在妳面前稱義,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。”
 
雖然名字記在生命冊上,如果犯了不能饒恕的罪,名字會在生命冊上被塗抹。看記錄:
啓3:5~6“凡得勝的,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,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衆使者面前認他的名。”
 
我們受浸禮的目的是爲了讓我們的罪得饒恕,像耶稣壹樣得到新生命的複活,從而把我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上。若不受浸禮就不能遵守逾越節,不遵守逾越節就不能把名字記在生命冊上。並且只有遵守逾越節才能滅過災殃進入永遠的天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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